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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司法局2008年
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惠司〔2008〕15号
  上半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建设"平安惠安"这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立足创新,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推进工作落实月动员大会精神,确保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谋划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向各个基层司法所下达了《2008年度工作责任状》,制定了《惠安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2008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评细则》,对年度各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逐一对指标进行量化,对全年的工作实行百分制,同时规定了具体的督促检查及奖惩措施。通过平时督促、半年检查、年度考评等手段,对年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对后三名的取消单位及个人评优评先资格,积极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让基层司法所前进有动力,工作有压力,机制有活力,确保基层各项维稳工作的高效完成。
  2、把握重点,努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着力把维护"两节"、"两会"期间我县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在活动中,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和历年积案129件,调处成功120件(其中调处成功历史纠纷积案6件、防止群体性纠纷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息访2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取得明显成效。春节期间,全县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民转刑案件。各个基层司法所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认真排查各类纠纷及信访隐患,着力维护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定稳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14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283件(其中人民调解460件、行政调解512件、司法调解311件),成功率97.4%;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609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3件28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5件1173人。同时,积极推进"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已建成1个(螺城)示范乡镇、螺城镇西北社区等6个示范村(社区)、黄福荣等43名示范人民调解员。通过典型引路、示范辐射、先进带动,有力地推进全县"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深入开展,受到了市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其次,抓好安置帮教工作。部署开展今年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专项活动,2004-2007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50人(刑释1469人、解教181人);对2007年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专项活动中未衔接人员进行重新清理摸排,重新衔接23人,有效地防止了漏管、脱管现象。同时,利用春节期间外出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家过年的时机,各个基层司法所适时开展回访工作,了解外出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落实帮教力量,完善帮教工作方案,有力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稳定。再次,认真做好螺城梅山、东园阳光等挂钩村的治安整治工作,积极帮扶山霞后洋革命老区村,深入开展进村入户工作,广泛宣传"平安惠安"建设,组织干警154人次,先后到张坂、百崎等乡镇参加"平安惠安"统一行动。
  3、上足措施,狠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制定下发了《惠安县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确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为新年度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基础。二是认真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下发"法律六进"活动有关创建工作标准的通知》精神,开展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企业和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等活动,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上半年,累计到乡镇、村(居)、企业及学校等举办法制讲座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灌制宣传录音带30盒,制作普法宣传图片102幅,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次。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意见》,开展了以普法宣传和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要形式、以建设"平安惠安"为主题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先后到山霞镇开展公证法实施两周年宣传,举办"3.8"妇女节法制讲座,到螺阳、洛阳、净峰等乡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到小乍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法律咨询活动,与紫山镇联合开展"爱贝通"杯法律知识竞赛,到广海中学、文笔中学、吹楼中学等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到惠南、城南工业区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到百崎乡开展综治踩街等一系列活动和制作综治宣传录音带宣传等形式,进一步为我县开展一年一度的综治宣传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促进了综治"三率"的提高,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四是编印2万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300问》分发到县直单位、乡镇、村、企业、学校,着力提升全社会的法律素养。五是全面开展"百万大手牵小手"关爱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和防患意识,切实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和县人大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开展中期督导工作,促进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序进度落实到位,并完成了对县本级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为迎接省市督查奠定基础。在抓好法制宣传的同时,以普促治,积极指导基层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建成6个省级、29个市级、160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66%。
  4、优化服务,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部署、新政策,认真整合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邀请公、检、法、劳动等部门分别在城南、惠南工业区举办两场主题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对外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通过简化受理程序、缩短审批期限等形式,积极为外来员工讨薪、维权等提供法律援助。着力加强站点建设,认真安排好交警、信访援助站新一年的值班人员,积极开展军人军属维权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对一起涉及四川灾民的援助申请,我局特事特办,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免费为其复印相关材料,并在一天内完成审批及指派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灾民做好维权工作。在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机制,采用律师轮案,抽查卷宗、发放反馈表、回访当事人、随机听审等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积极倡导职业道德,严肃执业纪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接受全省第五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考评组的检查考评,在创建机制、维权业绩等方面受到充分肯定。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其中民事及非诉讼113件、刑事17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受群众来电咨询167次,来人来访75人次。二是积极开展公证结对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三进"活动成果,在去年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县公证处先后与螺城、山霞、紫山、东园、百崎等5个司法所开展结对工作,通过工作互促、职能互补,实现"双赢"。同时,广泛开展《公证法》实施两周年纪念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在县有线电视播放宣传标语,编发5万条公证宣传短信,扩大公证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了公证业务的加快发展。发挥我县系著名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的主要祖籍地的优势,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做好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工作,积极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服务"海西"建设。上半年先后为324国道复线建设、台商创业基地等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做好服务"三农"工作,为农村落实土地承包政策、承包山林、滩涂、"四荒"、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动用工合同、清欠农民工工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村镇拆迁重建、生产购销合同等提供公证服务。今年来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59件,其中经济43件、民事290件、港澳台211件、涉外315件。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结合年检工作,对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2007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按照上级的年检标准,督促各个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时做好补缺补漏,确保了全县3家律师所顺利通过市局的检查验收。加强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包括涉黑案件的指导和上报工作。组织各个律师所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律师法》,进一步领会立法原意、修订内容和要点,增强律师学习贯彻执行律师法的自觉性。坚持严抓来管,对法律服务所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重点督促,对存在较多问题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停业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以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县的法律服务市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3家律师所共办理各类案件524件,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32件。
  5、以人为本,强化队伍教育管理。继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教育活动,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演讲比赛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坚持周一上午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周一晚政治业务学习实行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轮流上课制度,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政治和业务知识,既丰富了学习形式,又促进了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同时积极抓好机关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五一"期间开展"庆五一、迎奥运、促和谐"系列文体活动,促进了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做好支援四川灾区工作,本局干部职工主动为灾区捐款5050元,全体党员还自愿缴纳"特殊党费"4900元。
  虽然近半年来我局的各项工作能够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的整体要求有序推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予以克服和改进。主要是:1、从整体上看,普法工作亮点不多,在扩大影响、强化力度、增强实效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而且基层的普法工作主动性不强,存在着"上级有要求才开展相关活动"的消极现象,未能积极主动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工作的创新性也不够;2、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未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虽然我们几年来都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及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3、安置帮教工作未能进一步取得突破,我们一直在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基地,前期也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尚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4、随着形势的发展,法律服务市场在不断扩大,一些新的领域需要我们不断予以探索和推进,法律服务市场也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国将举办奥运会和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我市也将举办全国农运会,维护稳定工作任务很重要、很艰巨。因此,我局下半年工作的整体要求就是以保稳定为重点,认真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五五"普法工作,做好省市对我县"五五"普法的中期检查督导工作。认真制定并全面启动我县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规划。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2、基层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开展"我为和谐作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抓紧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进一步推动"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深入开展,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低保工作,努力维护我县社会的安定稳定。
  3、法律服务工作。立足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现代化港口工贸旅游区建设,大力推进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向纵深开展,全力做好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强化法律援助,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4、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教育活动,着力提升整支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扎实做好本局党支部与净峰镇前炉村党支部的共建活动,构建局党支部联系农村、联系群众的平台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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