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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司〔200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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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司法局关于律师所与司法所结对
深化开展律师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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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法所,各律师所,本局各股室(中心): 根据泉司办(2008)11号通知精神,为深化 "律师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律师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拓展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全县各律师所与司法所结成对子,深化开展律师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包括志愿者活动,进一步扩大律师法律服务"三进"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部署开展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律师所与司法所结队,做到优势互补,充分有效地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惠安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律师所律师和基层司法所人员要立足职能、贴近实际、突出重点、优质服务,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把结对活动与深入持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切实增强律师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能力结合起来,与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服务"三进"协议的内容结合起来,切实巩固和强化"四个意识",即服务大局的意识、促进和谐的意识、严格履职的意识和推进建设的意识,进一步激发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实效性,不断提升律师服务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结对安排 2008年全县律师所第一批与司法所结对具体安排: 福建兴惠律师事务所与洛阳司法所,责任人杨国川(所主任,联系电话:87383720)、董辉良(所长,联系电话:87185582) ; 福建真诚人律师事务所与涂寨司法所,责任人胡适荣(所主任,联系电话:87384428)、廖志宗(负责人,联系电话:87179002) ; 福建议正律师事务所与螺阳司法所,责任人曾在中(所主任,联系电话:87377561)、黄永坚(所长,联系电话:13805909153) 。 第二批结队对象今后另作安排。 四、具体要求 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切实做到: 一要加强工作协作配合。既要突出自身职能特点,同时,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履行职能的整体效应。 二要讲究实际效果。律师所要立足于司法所工作实际情况,把握工作力度,确保结对活动在以下几方面取得实效: 1、广泛宣传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向结对乡镇居民发放律师法律服务联系卡、服务指南等律师宣传材料,不定期开设法律讲座,提高公民的法律知识,落实办好1-2件实事。 2、继续建立律师法律援助通道,积极为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结队区域的符合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引导到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3、围绕结对乡镇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积极主动介入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律师法律服务,律师担任所结队乡镇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顾问,参与接访、调解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要注意检查指导。机关职能股室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加强检查督促。 四要加强信息沟通。开展定期回访,经常通报沟通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和信息报道,注意总结经验,促进这项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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