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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司法所:
为了大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调解主任的理论和业务素质,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司法行政工作安排,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决定在8月下旬分两期举办调解主任培训班。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对象及名额
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部分企业调委会主任及各乡镇司法助理员(名额附后)。
二、培训内容
1、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2、人民调解业务讲座。
3、普法依法治村工作讲座。
4、诉讼调解业务讲座。
5、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讲座。
6、制作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民主法治村"相关业务知识。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07年8月 日至 日,共分二期对全县基层调委会主任、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2、培训地点:县委党校
四、要求
1、各乡镇司法所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确定培训对象,把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由司法所负责带队。
2、参加培训的对象不得请假,个别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可确定其他调委会成员参加。
3、参加培训人员第一期8月 日上午8:00-8:40到县委党校报到;第二期8月 日上午8:00-8:40报到,9:00准时进行开班动员。
4、参训人员坐车要注意安全,并需带部分材料、食宿费。
附:每期参训人员名单
第一期: (8月 日至 日)
螺城司法所2人,调解主任14人(企业调解主任 人);
辋川司法所1人,调解主任25人;
黄塘司法所2人,调解主任18人;
紫山司法所1人,调解主任15人;
洛阳司法所2人,调解主任25人;
百崎司法所2人,调解主任6人(企业调解主任1人);
东园司法所2人,调解主任19人(企业调解主任2人);
张坂司法所1人,调解主任31人;
合计:人
第二期: (8月20日至22日)
螺阳司法所3人,调解主任25人;
小乍司法所1人,调解主任9人;
净峰司法所3人,调解主任21人;
东岭司法所2人,调解主任19人(企业调解主任1人);
东桥司法所1人,调解主任18人;
崇武司法所2人,调解主任12人;
山霞司法所3人,调解主任16人;
涂寨司法所1人,调解主任26人;
合计: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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