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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司〔2007〕21号

惠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情况总结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县委政法委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和安排,从去年五月份起,我们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们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都坚持做到了"四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学以致用到位"。
  (一)加强引导,层层动员,思想认识到位
为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以下简称全体人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认识,更好地落实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局领导及时召开各种会议,引导全体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在教育活动全面铺开时,召开中层以上领导骨干会议,支委扩大会以及局长办公会,着重传达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教育活动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央领导讲话要点,使全局中层领导以上骨干对教育活动有基本的了解;在第一个阶段开始时,局领导及时地召开全体人员动员大会,阐述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即重大意义及其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等,又讲清楚每个阶段工作与整个教育活动的关联性及其任务、内容、具体要求;结合个别人员存在的厌倦情绪等不正确想法,"对症下药"进行思想动员;同时还结合各种工作部署会议以及安排的专题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全体人员进行再动员、再教育。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使全体人员端正态度,统一思想,不断参与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也营造了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组织领导到位
我们按上级的要求成立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确定了下组联系领导,同时明确了各自在教育活动中的责任。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切实负起教育活动组织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做好"指挥员"工作,尽管各项工作很忙,但都能重视抓好教育活动;还利用休息时间备课,进行学习教育集中培训的专题辅导宣讲(或主题发言)。局领导对挂钩联系的学习小组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及思想交流。为了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考试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我们还成立了教育活动办公室,依托政工股具体负责全局教育活动的各项事务,为局领导组织实施教育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保证教育活动上情下传,下情上达,按时按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报送、下发,为了保证学习讨论的效果,收集下发学习教材、学习材料;为了保证统一考试大家能取得优良成绩,加班加点,收集印发有关材料,供大家学复习。明确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长,对教育活动负直接责任。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了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直接领导具体抓,抓层层,层层抓,合力齐抓共管教育活动的工作格局,保证教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领导带头,突出重点,工作措施到位。
一是领导带头学习,积极参加专题辅导宣讲(主题发言),认真记笔记,按规定完成学习培训课程,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积极参加下基层调研、征求各方面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带头进行整改,局领导对征求各方面群众意见提出的加强普法宣传及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的意见和建议反应积极、行动迅速,提出整改措施,在教育活动各个阶段都带队"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等;带头参加考试,并取得较好的成绩。二是始终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作为教育活动的重点,抓好教育培训,抓好对照检查,抓好整改提高,以此来带动一般干部完成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学习资料方面,除了下发"教育读本"(每人一册)外,为领导干部配发辅导读本,运用中央政法委下发电教片进行专题辅导;在学习方法方面,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辅导(电化)专题讲座与学习组讨论相结合;在学习保证方面,建立健全并落实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制度,每人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编发教育活动简讯、专刊、学习园地,有效地促进教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我们还自觉接受市局、县委政法委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不足,做好补缺补漏工作。我局在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县政法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受到市司法局的通报表扬。根据政法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我们积极做好考试考核有关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周密,准备充分,全系统考试应考人员55名,实际参考55名,参到率达到100 ‰。
  (四)联系实际,抓好结合,学以致用到位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我们注意引导大家在教育活动特别是专题教育和对照检查中,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有所悟", 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认真思考并回答"职责和任务对你的要求是什么,你应如何努力"等问题,积极查摆个人的差距,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采取"四个结合",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律师、公证队伍建设特别是开展公证队伍岗位训练相结合;与机关干部职工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相结合;与促进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工作。结合教育活动,在机关组织进行学习贯彻党章和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去年"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学习党建知识;制定下发并落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并教育督促全体人员在学习、工作和平时积极践行"八荣八耻",规范自身行为。去年八月份党建知识测试中,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党员都取得了良好以上的成绩。我们还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局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06年局支部被县政府系统党委评为"达标五好"党支部。在加强机关制度特别是效能建设方面,能坚持各项制度,特别是"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等四项制度,强化上下班考勤、周一中层以上干部例会、集中学习制度和司法所人员与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月例会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制,增强中层以上干部工作责任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组织机关干部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五个应知"有关材料,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有关竞赛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争取县委在去年为5个司法所配备了副科级所长,加强了司法所领导力量,争取县委、县政府去年新安置了5名军转干部充实到5个司法所,继续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底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典型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给予全县通报,今年3月份在"工作落实月"中,组织人员由领导带队分片到司法所进行全年工作检查、推动和调研,促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工作的有效落实;努力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全县各律师所去年按司法部、省、市主管部门有关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宪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服务为民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等"六项教育"活动,今年以来继续巩固该活动的成果,县公证处去年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以提高公证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为目的,结合贯彻公证法,系统、认真地开展岗位训练活动,参加全市公证岗位技能比赛,参加全国公证岗位训练统一命题考试,组织机关人员对全年各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组织讲评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进行督查整改,这些措施都有效地提高律师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是积极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机关公证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平安惠安"建设统一行动以及"平安惠安"建设推进月、宣传月活动;被县委、县政府统一抽调参加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队的机关领导、干部表现良好,得到组织上的好评,其中2名同志被县委提拔重用;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机关人员开展法律咨询,下开发区、工业区以及工厂、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解答法律问题,无偿为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运用法律手段追讨欠薪,解决业主欠薪问题,平息由此引起的纠纷,去年先后参与解决5个乡镇个别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的多起群体纠纷,确保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是教育业务工作两不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我们把机关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激发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引导到积极履行职责,较好完成各项司法行政任务上来。1.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去年以来,完成"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 "五五"普法启动工作,结合县、乡镇"五五"普法试点确定工作,下基层加强检查督促。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有效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民主法治村(居)" 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做到氛围浓厚、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我县在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2.努力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围绕做好"两会""两节"、"五一"、"国庆"、以及省市县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基层社会安定稳定工作,结合"四无"村居(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集中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去年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59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2178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4人,防止民转刑15件10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7件1000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4件1300余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3.深入开展安置帮教。结合"平安惠安"进村入户工作,广泛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回访工作,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积极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认真做好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象集中排查清理工作; 今年以来对全县2004年-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象进行专项调查摸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129人,(其中:刑释976人、解教153人),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人员245人,重新犯罪有13人,重新劳教6人,有犯罪倾向22人,有现实危害13人,未衔接11人。4.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公证处积极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为群众解疑释惑,促进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为财政部门催收周转金、国有土地挂牌竞拍、螺城地面初中新生电脑派位等工作提供公证支持,先后和泉州联群房地产公司等25家企业签订了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合同,去年办理各类公证1828件,办证数比增15%,经济效益创历史新高;积极引导律师服务政府决策,参与群体性事件化解、群众上访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有序规范办案,去年,律师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486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414件,办案数比增17%。5.法律援助和148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做好各项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时效和办案质量,认真开展"规范与质量"自检工作,健全完善了案件受理审批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16项规章制度,推动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110"联动制度,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去年办理援助案件236件,同比增长10%,"12348"协调指挥中心共接受群众来电咨询1723次,来访803人次,去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治先进集体", 被团省委、省综治办等部门授予全省第四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体会
我们之所以能取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效,除了上级政法委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周密指导外,得益于我们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综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过程,我们有以下方面的体会:
  (一)提高认识是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前提。在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时,有个别同志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还有一些同志存在着思想惰性和厌倦情绪。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适时在宣传发动以及各个阶段包括专题教育期间,都反复进行思想动员,教育引导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从而使大家积极投入到教育活动中,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是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保证。去年以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持续时间长,要求标准高、内容丰富,为了保证整个教育活动健康顺利进展,我局建立和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包括办事机构,划分学习小组,指定下组联系领导,明确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有关机构责任,实行领导责任制,形成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直接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阶段性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领导带头是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关键。作为教育对象,局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是重点,他们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指挥员",对活动有组织领导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战斗员",局领导能带头搞好专题教育,带头征求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对照检查,带头进行整改,从而带领和带动了一般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搞好教育活动,避免了以往政治教育"领导说教的多,教育别人多"的现象,发挥了领导的示范作用。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转入经常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建议
由于工作还不深入,加之思想认识水平有限,我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还存在着一定的薄弱环节。如,基层司法所分散,集中开展教育活动难度大;相对机关来讲,律师所业务工作繁忙,一定程度影响教育活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的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虚心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化学习教育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经常性教育的内容,严格坚持和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本级教育培训,全面完成上级组织的培训任务。建议上级组织形式多样、寓教育性、文化娱乐性为一体的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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