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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司〔2007〕20 号

惠安县司法局开展禁毒系列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十一部委关于《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和《惠安县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公众防范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禁毒工作,掀起我县禁毒宣传教育新高潮,推动全县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根据上级禁毒委的总体部署和县禁毒委的通知要求,现就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禁毒系列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禁毒集中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主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手软"的批示为指导,遵循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以提高全民预防毒品和抵御毒品的能力为核心,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展开。
  二、时间安排
  6月3日至6月26日
  三、活动内容
  根据县禁毒委责任分解,我局主要加强对社区群众和外来人员的禁毒法制教育,具体开展以下活动:
  1、各乡镇司法所要在"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利用法制宣传栏、黑板报编写一期有关毒品常识、毒品危害和典型案例的禁毒教育专刊。
  2、在社区、乡镇街道、闹市区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
  3、录制禁毒宣传带,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
  4、利用镇、村广播网络进行宣传。
  5、配合文教卫部门和县禁毒委开展各种禁毒宣传咨询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司法所要根据活动方案,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活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活动要紧扣"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主题,要以社会闲散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司法所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主动与当地派出所、团委、妇联、卫生、广电等部门和学校联系,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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