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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司〔2007〕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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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陈怀江等七位同志
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督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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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泉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经研究决定,聘请七位同志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现通知如下: 陈怀江(县人大常委) 曾辉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锦安(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陈来木(局主任科员) 柯庆民(局办公室副主任) 杨国强(县政协委员、议正律师所律师) 杨国川(局退休干部、兴惠律师所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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