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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司〔2007〕 37 号

关于印发《创建"十百千万"
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标准》的通知
各司法所:
  今年是创建"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重要一年。我县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目标任务是:通过三年努力,在全县建立2个人民调解示范乡镇、19个人民调解示范村(社区)、160名示范人民调解员,以此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今年我县参加全省第一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1个乡镇、6个村(社区)、45名调解员,将在年底由县局进行认真评审、验收并报市局备案,由省、市考核后,对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奖牌、颁发证书。为了推进"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深入开展,确保省市考核顺利通过,现将县司法局《创建"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附:惠安县司法局《创建"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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