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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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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07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惠安县精心部署,创新形式,扎实开展面向全县广大群众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制定活动方案,多次就活动内容与相关部门衔接,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活动过程中,宣传部、人大法工委、司法局领导都全过程参与,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指导,确保了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计划周祥,组织严密 在接到上级有关活动通知后,我县立即进行研究布置,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细化工作,司法局宣教股具体组织、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车辆、物质、场地以及宣传资料等进行了具体的准备,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都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主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争取宣传到每个家庭、每个角落,每个群众,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使活动落到实处。 三、推陈出新,形式多样 在宣传日的活动过程中,我县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开展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邀请县人大吴龙昭主任于12月4日当晚发表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电视讲话。 二是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演讲和征文比赛。 三是于12月4日当天,由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县人大法工委、县妇联、县团县委、县交通局、螺城镇司法所等二十几个部门参与的大型法律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猜谜、法律服务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75人次,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30余份,受到群众的欢迎,扩大了社会影响。各乡镇也相应开展了法制彩街、法律咨询等活动。 四是充公利用当地有线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等向全社会集中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在县政府大门等显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在县有线电视台和中新花园广场大屏幕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车到县城、乡镇主要街道等进行广播宣传等,扩大影响、营造氛围。各乡镇也通过出"12.4"法制宣传专栏、广播宣传等形式,在全县掀起全民学法用法新高潮。 五是通过开展入户访视活动,深入基层,走进农村,向群众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推进"平安惠安"活动。活动期间,共入户访视120户,分发宣传资料200余份。 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浓厚了学法氛围,增强了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及依法维权的意识,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面建设现代化港口工贸旅游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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