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工作动态
|
|
惠安县成立法学会 |
||||||
|
|
||||||
|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地方法学建设的意见》,发挥社会组织在联系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各界人士参与法学研究的积极性,日前,惠安县法学会正式成立。 7月3日,惠安县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县委会议室召开,市法学会会长骆灿堂、县委书记李转生、县长林万明、市司法局副局长郑建辉、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以及县法学会全体会员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法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培坤当选为会长,县委书记李转生、县长林万明为县法学会授牌、授印。县委书记李转生在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围绕大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要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最后,市法学会骆灿堂会长强调: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政治和法治的统一;二要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好中求快、支撑带动"各项要求;三要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法学会的活力和凝聚力。 县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旨在团结全县法学和法律工作者,通过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为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惠安"服务。法学会日常活动接受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办公地址设在县司法局,现有会员近100人。县法学会的成立,对于聚集法学人才,繁荣法学研究,拓展法学交流,优化法律服务,促进依法治县等工作都将产生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办公室柯庆民供稿) |
||||||
|
惠安县依法治县办
|
||||||
|
|
||||||
| 友情链接: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