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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安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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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政府的组织实施和县人大的有效监督下,通过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连续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在全体公民中得到了普及,公民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各行业、各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有效地提升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精神和省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按照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化港口工贸旅游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全面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改革开放这个大局,服务于海峡西岸现代化港口工贸旅游区建设这个重点,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二要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普法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具体责任,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预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在普法宣传中,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 三要坚持服务群众、贴近实际。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满足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迫切愿望,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联系。通过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引导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四要坚持务实创新、与时俱进。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把握社会各界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需求,不但转变思想观念,研究新规律,探索新方法,体现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特点。 五要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完成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基础上,有侧重地安排一些符合普法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从学习中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增强普法效果。 六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中,要继续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部位的普法宣传,做到重点对象重点抓,重点内容重点学,重点部位重点促,在全面普及中突出重点,在典型示范下整体推进。要继续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为重点, 强化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制素质。要以宪法宣传为核心,加大对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新颁布法律的宣传力度。要加大对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努力树立宪法至上、国家意识至上的社会新风尚。要切实加强基本法律制度和依法治国、民主法制建设等理论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 2、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积极开展技术质量、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契约合同、对外经济贸易、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同时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治安处罚、交通法规等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开展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3、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根据中央精神,要大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五五"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提高道德觉悟,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和依法维权意识。要加大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农业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形成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集市、进家庭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切实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要进一步开辟法制学习园地,建设学习平台,落实学法制度,坚持每年40学时自学法律时间和1/4的法制内容学习笔记等强化措施。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国家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考核、任用的基本条件,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总体水平。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律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帮助农民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社区法律图书角、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要充分发挥社区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学校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座谈等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师资和经费,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要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 政法机关要继续做好与学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工作,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意识。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引导教育企业经营管理者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引导员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类单位要切实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要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对所属人员开展法律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在公园、车站、港口、旅游风景区、商业区、医院、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拓展法制教育阵地。 --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进一步拓展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与部队共建"双拥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在军营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帮助官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维护部队安全稳定、巩固国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提高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全面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居)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保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地方依法治理的新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法治村(居)创建活动。 2、加快行业依法治理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完善依法行政程序,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切实强化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依法行政顺利实施。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进一步完善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要积极发挥行业部门的垂直管理作用。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行业的依法治理,健全民主管理、科学管理机制,组织行业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措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3、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进行自治管理。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帮助基层制定和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一步促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区居委会要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居民的服务和管理,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发挥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生活安定的和谐社区。 4、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对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惠安"。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平安惠安"建设活动,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强化社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三、对象及要求 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规范决策、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和干部任职前考核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处理经济社会各类问题的能力,使学法用法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能力 要在广大公务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和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新型行政观念,提高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履行职责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认真贯彻《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精神,继续加大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培训力度,把公务员的学法用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和机关业务建设的重要方面,把公务员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守法意识 要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强化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教育帮扶计划,实施"为了明天"工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加强企业经管人员的法制教育,做到诚信守法、依法经营 要贯彻落实《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好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经营者培训计划。建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结合民营企业的管理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三是要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律普及。引导教育广大职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知晓法律援助途径,冷静地处理各种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要把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逐步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农民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党员、"两委"成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法制学校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教育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进乡村力度,有计划地组织一批法律志愿者和法制工作人员送法进乡村、进集市、进农户,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六)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对城市流动人口和来惠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采取条块结合、输出地与输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劳动、司法、工商、税务、公安、综治、计生、安监、工会、行业协会、街道社区、企业等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认真开展来惠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好社会治安、刑法、交通、环保、计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契约合同、诚信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步骤和措施 (一)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5月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月至10月):进行规划准备和组织发动。 ⑴制订全县"五五"普法规划,提交党委、政府审议转发,提请人大作出决议。 ⑵召开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分别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活动。 ⑸开展"五五"普法教材编写工作,进行骨干专题培训。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6月):依据"五五"普法规划内容,下发《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工作内容,进行责任分工,实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规划的具体执行中,要加强检查,通报工作进度,实施"过程考核",指导、督促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目标实施情况,2007年下半年,要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依据全国普法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检查验收中,要提交"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 (二)措施 1、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五五"普法期间,要以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围绕"两个增强、三个提高"(即: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的工作目标,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狠抓阶段性工作的落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2、细化工作、讲求实效。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县普法办要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细化规划任务,落实责任目标,依据《年度工作要点》,细分责任单位,下发阶段性工作安排,出台相关文件,指导"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实施意见》或《工作安排计划》,提出贯彻措施,并把"五五"普法工作列入本乡镇、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之中,及时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的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在"五五"普法中,要坚持学法与用法、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法律普及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狠抓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落实,努力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形成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4、创新形式、拓展阵地。要不断研究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寻求新规律、新方法,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加强媒体宣传。积极发挥新闻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信等大众传媒优势,进一步强化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网页)建设,正确把握宣传基调,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办一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法治精品栏目。二要加强公益宣传。进一步强化车站、码头、人流密集区、商务区、休闲度假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的法制文化建设。三要加强阵地宣传。指导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单位、学校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开办宣传广播,编发信息简报,设立高质量的法制宣传专栏,巩固和加强宣传阵地,加大法制宣传效果。要办好部门和单位的法制教育网站和"1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进一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四要加强活动宣传。积极参与国家、省市重大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等活动,组织法制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传播法治思想,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法制建设。 5、培养典型、以点带面。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重视和加强试点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大试点单位的示范效应。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试点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适时召开试点单位经验交流会议,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减少重复探索的成本投入。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特别重视对农民、来惠务工经商人员、社会青少年等薄弱环节开展试点工作,从试点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在全县进行大面积的推广,力争使一些带有共性的难点问题得以突破,为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积累更丰富的经验。 6、健全机制、奖惩激励。要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形成日常工作、阶段性工作和期末总结考评相结合的科学评估考核体系。通过考核,加大激励奖罚力度,实行奖惩措施,促使各级领导引起重视。要把执行"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为地方、部门、单位领导工作业绩来予以考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达标的要限期进行改进,仍不达标的,要采取组织措施,调整领导班子,增强班子的法制建设意识,努力完成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工作。 五、有关保障 1、组织领导保障 在"五五"普法中,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强化领导小组职责,完善定期会议、工作汇报、专项督查等各项制度。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的工作议程,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2、配套制度保障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在"四五"普法实践中形成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培训(轮训)制度、学法考试制度、执法资格准入制度、普法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汇报交流制度、督查考评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骨干培训制度、调研视察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形成"抓领导、领导抓,抓部门、部门抓,抓系统、系统抓"的普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普法教育。 3、经费物资和机构保障 县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按照全县总人口(含外来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的标准,核拨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于每年年初及时足额划拨到位。各乡镇、各单位对普治经费也要给予倾斜,积极筹措和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普治工作的正常运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机构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施和必要的宣传教育器材,力争达到每个村都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套法律书籍,一所法制学校,提高普法宣传的社会效应。 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庞大社会治理工程。我们坚信,在上级的关心支持下,在我们的不懈努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我县一定能够顺利实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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