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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开展
《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法律咨询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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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1日是《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我县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联合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人大、工会、团委、律师所等部门于9月1日及5日两天在县广电大厦对面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法律咨询活动,现场接待咨询群众62人,分发《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资料120余份。同时,还和中新社区联系,在中新花园广场大屏幕上放映法律援助专题片,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知晓率,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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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依法治县办 二00六年九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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