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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十一个村被授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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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自2003年启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基层积极开展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我县又有螺城镇西北社区、百崎乡后海村等十一个村(居)被市司法局、民政局授予"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迄今为止,我县已有23个村居通过考评验收(图为司法局长和乡镇领导到后海村授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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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司法局宣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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