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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工作小结
(惠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进"活动开展以来,我中心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与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有步骤分阶段地加以实施,通过抓好"选点、开局、抓点、建制"四个环节,扎实推进"三进"活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在参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中,取得一定成效。2006年3月,我中心和县公安局一起,经县政法委推荐,作为我县政法系统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再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好点。在"三进"活动中,我们确立了以村(居)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在全县16个乡镇294个行政村中,遴选出螺城镇中新社区和螺阳镇霞光村为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工作点。螺城镇中新社区地处县城繁华地带,班子健全、工作基础较好,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而螺阳镇霞光村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密集,社情较为复杂。我们设想通过这两个典型试点,总结出有益的工作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加以面上推广。
  二、起好步。经过充分的协调准备,我们分别与这两个试点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并邀请到县、乡镇有关领导参加,县广电部门及时进行了采访报道,通过舆论媒体,为"三进"活动造势。同时,根据中心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指派县公证处、全县三家律师事务所和三家法律服务所参与我中心的"三进"活动,在人员上保证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抓好点。在活动中坚持务实原则,绝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通过经常性的深入试点、走访群众,真正了解到群众需要什么、要求什么,积极改进我们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切实提高我们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更多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帮助。"三进"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的援助案件数量稳步上升,案件质量也有一定提高。在"三进"活动中,中心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800多张,分发法律宣传材料2000余份,举办义务法律咨询9场次,共同营造了社会的法制氛围。我们还通过办理维权个案,对群众进行了直观形象的法制教育,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中新社区王某受雇为一面线糊摊师傅,在营业中,突遭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围砍数十刀,身受重伤。王某一家为此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用。而案件未破、摊主拒赔。王某一家的生活及后续治疗均成了问题。中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指派中心律师为其调取住院病历、联系评残事宜,并依法向其雇主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最终在法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得到了及时的赔偿。又如霞光村的林某,长期在外。最近因世纪大道南拓,霞光村面临拆迁安置补偿,林某回到村里,方知其父留下的业产"三关张"及"五关张"大厝各一座已被其兄嫂占为己有、拒不分给,为此双方纠纷。经过了解,我们为林某代写了书面反映材料,并主动与村镇有关领导联系,配合做好调解说服工作,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针对该村拆迁的需要,我们将在近期内组织专场咨询活动,推动拆迁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
  四、建好制。为了确保"三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建立了"三进"工作点挂钩联系制度,把三进"工作点的回访纳入援助站点工作范畴中,和全县16个基层站点、9个专业站点一起布置、一起研究、一起回访,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回访相结合,确保每季度回访一次。
总之,我们在"三进"服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客观上的因素,有些工作面还未能完全展开。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在工厂、学校等领域有新的突破,全面完成"三进"活动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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